表面处理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会议近日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以下简称《重点工作》),明确表示京、津、冀、晋、鲁、内蒙古六省区市将在机动车污染治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化解过剩产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港口及船舶污染治理六大重点领域协同开展工作。
关注一
机动车污染
京津冀基本淘汰黄标车
《重点工作》明确,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到2015年年底,京津冀区域内基本淘汰黄标车,其中北京市已全部淘汰黄标车;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山东省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加快油品质量和新车标准升级。2015年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四省市统一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天津市年内执行新车国五标准,河北省、山东省尽快执行新车国五标准。北京市等大城市强化重型柴油车治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15年年底,实现京津冀地区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两万辆;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充换电站总数达到112座,充电桩总数达1.96万个。
在城市交通管理方面,《重点工作》要求,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北京大七环高速公路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和人均公共交通设施拥有水平,加强城市步行与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此外,六省区市还将建立并逐步完善机动车排放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发布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协同工作方案》,加强区域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和环保异地违法信息共享,利用京津冀地区国家权威的机动车排放实验室,开展新车一致性和在用车符合性抽查,严厉打击制售环保不达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
关注二
煤炭消费
到2017年削减燃煤8300万吨
《重点工作》要求,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大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力度。依照国家发改委《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将按照到2017年比2012年煤炭消费量减少8300万吨的总体目标,严格制订并落实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充分利用神华等央企在燃煤电厂治理技术、优质煤供应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区域燃煤治理步伐。
区域内电力行业要严格控制新建燃煤机组耗煤量和污染排放水平,加快实施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
各省区市加快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城市建成区全部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积极采用高效环保燃煤机组替代城镇供热小锅炉,对无法淘汰的燃煤锅炉,加大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同时,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控制散煤面源污染治理,严格限制劣质煤在区域内销售和使用。北京市、天津市以及河北省唐山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等京津冀核心区域,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散煤污染治理力度,力争2015年基本完成低硫优质煤替代劣质散煤的任务。
关注三
秸秆利用
北京力争100%综合利用
根据《重点工作》,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8%以上,其中:北京市力争100%;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分别达到90%、95%、85%、86.5%和85%。基本建立农民和企业“双赢”、价格稳定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重点工作》要求,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各省区市政府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建立并落实秸秆禁烧考核机制,及时公布并向地方政府通报秸秆焚烧情况。通过秸秆禁烧和涉农补贴挂钩等方式,推进管理考核政策共融,实现各省区市2015年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同比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