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整合一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将这项工作列为一项重点任务,明确由中央编办、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2013年到2015年按年度分三批完成。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4〕8号),对10个重点部门23个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了6个方面19项推进整合的任务。这是国务院新一届政府在新时期作出的一大决策,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一大举措。
意义重大——
整合势在必行
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
目前,我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既有为机关提供技术支撑的,也有开展经营性业务的,普遍存在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定位不清等问题。类似的情况表明,政府既在监管又在举办,举办的事业大部分面向社会开展经营性业务,需要政府转变职能。
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是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的客观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挡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呈现出典型的“三期叠加”格局,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高技术服务业。
检验检测认证属于高技术服务业,其大力发展对于推动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共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2.6万多家,普遍规模较小,布局结构分散,检测品种单一,重复建设严重,不少机构重复检测、结果不互认,“小、散、乱”现象比较明显。有的部门直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就有70多家;有的地方同样是对水的检测,环境、水利、农业、卫生、质检、食药、国土、住建等部门均承担了检测职责,这是典型的“九龙测水”。类似状况迫切需要通过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规模效应,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行业。
目前,我国已经有一些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广东省国资委整合系统内15个检验检测机构,交由广业公司管理,形成了总资产7.83亿元、从业人员1500多名的检验检测集团,规模效益明显增强。2005年,上海市合并机电技术、电子仪表标准计量方面的6家检验检测机构,检测项目由当年的2500多项拓展到目前的4300项,涉及近8000项标准,检测品种明显增多。
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是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需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跨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快速进入,已经占据我国市场份额的25%,外资机构数只占我国机构数的0.5%。这些跨国公司都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他们效率高、效益好、实力强。瑞士通用公证行(SGS)在中国大陆只有50个实验室、9000名员工,年收入达40多亿元。我国省以下质监系统检验检测机构2700多个、人员9万多名,年收入只有200多亿元。同时,目前我国还没有国际公认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很少“走出去”打开国际市场。如果不尽快优化整合,提升综合竞争力,不仅难以满足国内发展要求,也难以适应国际发展趋势,还有被“洋检测”冲跨的危险。
大力推进——
突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
国办8号文件强调整合工作的总体任务是,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界定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功能定位,大力推进整合,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整合的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减少重复建设,实现信息共享、结果互认;二是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三是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确保平稳过渡;四是分业推进、分级负责。
为此,需要着重把握以下4个方面:
大力推进部门内、系统内整合。
这是整合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2014年工作的中心任务。从中央一级来看,部门内整合的空间相对较大。推进部门内整合,关键要抓好4件事:
一是深入调查摸清家底。摸清现有机构底数,摸清业务门类、人员编制、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等,细致梳理、深入分析,对职能萎缩、规模较小、不符合发展需要的可予以撤销,对业务相同相近的明确整合方向。
二是结合分类明确定位。这次整合的重点是事业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结合事业单位分类工作,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对于仅为机关履行行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或完全从事公益性检测、不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可划入公益一类;对于既为机关执法监督提供技术支撑,又面向社会开展有偿服务的,应划入公益二类;对于主要从事经营性检验检测服务的,应直接划入经营类。
三是多种方式推进整合。各部门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情况不一,有的是独立法人,有的是非独立法人;有的规模大,有的规模小;有的主业是检验检测,有的检验检测只占一小部分。研究制定整合方案时,应区别情况、因地制宜,多种方式推进整合。机构能整合的,尽可能整合机构。机构难以整合的,可分解职能、整合业务,相应划转人员编制和设备设施等。同时,各部门也可探索其他合适的整合方式。
四是释放活力转企改制。在生产经营类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中,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落实企业自主权,增强生机活力,充分发挥资产纽带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多种途径加快转企改制步伐。对于主要从事经营业务的,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整合的同时,可同步推进转企改制。对于与国有企业业务联系紧密的,可考虑并入国有企业。对于完全市场化的竞争性行业,与公有制企业或非公有制企业业务相同相近的,可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整合,也可探索国有资本退出,但要注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