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采暖 明天就要正式供暖,邢台供热准备情况如何?昨日,就市民关注的一些供热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政府供热办科长李强。
集中供热企业已暖管升温
李强介绍,目前,市区主要的供热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由市热力公司、邢东热电厂向广大市民供热;另一种是小区燃气锅炉供热。由于受热源不足的限制,市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已经饱和,邢东热电厂、市热力公司均已无力再发展新用户。
目前,本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已全部准备就绪,市热力公司、邢东热电厂也已开始对管升温,带热循环。11月12日起,已开始对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特殊单位陆续供热,并逐渐开始向居民供热,将于11月15日全面供热。
燃气锅炉供热方面,今年采用燃气锅炉供热的小区将达到72个,大部分已准备就绪,个别小区正在加紧施工,预计11月15日可以按时供热。
燃气锅炉居民按18元/平方米
采用燃气锅炉供热,成本肯定会高于集中供热,居民是不是要为此多花钱呢?李强表示,市政府已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居民用户,按照同城同价的原则,居民只需按集中供热价格,也就是18元/平方米缴费,燃气锅炉运行成本高出来的部分,按照市物价局测算的成本价,由市、区两级财政予以补贴。市财政负担70%,区财政负担30%。
室温不达标应退费
今年新出台的《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中明确规定,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不低于18℃。其它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用户认为室温不达标时,可以向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反映后8小时内提供测温服务,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室温不达标的,按规定予以退费。
计量收费政策有变
针对热计量收费政策,李强介绍,供热实行计量收费,是国家供热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供热行业节能减排的有效手段。今年5月份,市物价局、市供热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城市集中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的通知》(邢价管[2013]13号),将基础热价与计量热价所占比例由各占50%分别调整为30%、70%。对居民热计量用户,基础热价为5.4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54元/千瓦时。
同时,收费政策由原来的多退少不补调整为多退少补。就是说,供热前先按面积缴费,采暖期结束后,根据用量情况,低于面积收费的退还差额,高于面积收费的需补交热费。
供热电话24小时值守
供热期间,热源单位、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止供热,因设备故障或者不可抗力原因停止供热的,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热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同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连续停止供热24小时以上的,供热单位应当依据停供时间相应减收热用户热费。
各供热企业要做好突击抢修的应急准备工作,随时出动,出现一起,抢修一起,最大程度保证居民稳定供热。
供热期间,各供热企业服务热线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坚决杜绝无人接听现象,对用户来电来访要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让用户满意。如果有相关问题,市民可拨打供热服务热线。
市区供热监督电话
市政府供热办:2679996(正常工作时间)
燃气锅炉供热监督举报电话
桥东区政府:3110077;桥西区政府:2020277;开发区管委会:3636689、3636129;邢台县政府:3216320
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热线监督电话
市热力公司:5995119;邢东热电厂:8778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