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采暖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委托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各界公告报告书相关内容。
一、项目概况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集中供热工程选址于阿里地区狮泉河镇东侧,距离狮泉河镇最近距离约1.5公里,项目占地约8.95万平方米(热源部分)。项目拟建地周围500米范围内无学校、医院、人群居住点等环境敏感设施,项目外环境较简单。
项目总投资:西藏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集中供热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85811万元(热源厂+热+供热末端)
规模:本次集中供热热源厂建设2×75t/h炉排锅炉+2×6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最终规模为4×75t/h炉排锅炉+4×6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其中热及供热末端的一级供热管主干线长度约为10987m,共布置约20个热力站。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期: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废气;建筑垃圾等。
2、运营期:燃煤锅炉废气;煤库粉尘和车间粉尘;设备运行噪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废水:主要包括脱硫系统废水、冲洗废水、制水系统浓水、职工生活废水等。生产用水大部分回用于脱硫塔制浆,少部分和生活废水一起进入项目自建的预处理池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进狮泉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主要是锅炉烟气,采用高效静电除尘器+SCR脱硝+湿法脱硫处理,除尘效率大于99.0%,脱硝效率大于50%,脱硫效率大于90%,经过处理后烟气中SO2、氮氧化物、烟尘等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噪声: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是风机噪声、水泵噪声、汽包排汽、锅炉排口噪声等。主要噪声源均安装消声器,经隔声降噪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根据预测分析,项目运营期各种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项目外排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为广泛了解各界人士对本项目建设的要求、希望和建议,使工程建设在各方面更趋完善,使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影响减至最小,发挥其最大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特进行本次络公示,公众有任何意见请与以下单位联系反映。
三、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狮泉河镇热电联产项目筹建处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舒予银13889076007
四、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通讯地址:成都市芳邻路8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翔13882060720
Email:xiang_hu@163.com
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